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浙江安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年产3850万只不锈钢真空器皿生产线技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示

2024-04-01 16:44:48

浙江安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

年产3850万只不锈钢真空器皿生产线技改项目

环境影响评价公示

一、建设项目基本情况

项目名称:浙江安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年产3850万只不锈钢真空器皿生产线技改项目

建设地点:浙江省永康市经济开发区金山东路28-36号、金山东路17号、名园南大道7号、永康市九鼎路528

建设内容与规模:企业拟投资2375万元,利用位于永康市经济开发区金山东路28-36号、名园南大道7号的厂房,并新租赁永康市经济开发区金山东路17号和永康市九鼎路528号厂房,从事不锈钢真空器皿的生产和销售等,项目实施后将产能提高到年产3850万只不锈钢真空器皿。

二、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

项目评价范围内主要敏感目标分布见表1

主要环境敏感保护目标一览表

厂区 类别 名称 坐标/m 保护对象 保护内容 环境功能区 相对厂址方位 相对厂界距离/m
X Y (居民)
金山东路28-36号厂区 大气环境 现状 荆顶村 216506 3200941 居民区 700 二类区 东南 32(与金山东路28-36号厂区生产车间最近距离90米,与喷漆车间最近距离189米)
荆山夏村 215709 3201044 居民区 600 西 381
永康市第六中学 215853 3201110 学校 1200 西北 240
规划 厂界500m范围内无规划敏感点
声环境 现状 荆顶村 216506 3200941 居民区 500 二类区 东南 32(与金山东路28-36号厂区生产车间最近距离90米,与喷漆车间最近距离189米)
规划 厂界50m范围内无规划敏感点
地下水环境 项目厂界外500米范围内不存在地下水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和热水、矿泉水、温泉等特殊地下水资源等地下水环境保护目标
生态环境 项目位于工业区内,无需明确生态环境保护目标
名园南大道7号厂区 大气环境 现状 永康市星辰幼儿园 214964 3201562 学校 200 二类区 52
后吴村 215185 3201568 居民区 300 213
规划 厂界500m范围内无规划敏感点
声环境 现状 厂界50m范围内无敏感点
规划 厂界50m范围内无规划敏感点
地下水环境 项目厂界外500米范围内不存在地下水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和热水、矿泉水、温泉等特殊地下水资源等地下水环境保护目标
生态环境 项目位于工业区内,无需明确生态环境保护目标
九鼎路528号厂区 大气环境 现状 西朱村 213104 3204261 居民区 100 二类区 西 36(与九鼎路528号厂区生产车间最近距离121)
九龙村 213273 3203728 居民区 200 东南 494
规划 厂界500m范围内无规划敏感点
声环境 现状 西朱村 213104 3204261 居民区 100 二类区 西 36(与九鼎路528号厂区生产车间最近距离121)
规划 厂界50m范围内无规划敏感点
地下水环境 项目厂界外500米范围内不存在地下水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和热水、矿泉水、温泉等特殊地下水资源等地下水环境保护目标
生态环境 项目位于工业区内,无需明确生态环境保护目标
金山东路17号厂区 大气环境 现状 荆山夏村 215540 3200943 居民区 600 二类区 70
永康市第六中学 215743 3201114 学校 1200 东北 277
规划 厂界500m范围内无规划敏感点
声环境 现状 厂界50m范围内无敏感点
规划 厂界50m范围内无规划敏感点
地下水环境 项目厂界外500米范围内不存在地下水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和热水、矿泉水、温泉等特殊地下水资源等地下水环境保护目标
生态环境 项目位于工业区内,无需明确生态环境保护目标

三、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

 (1)对空气环境的影响

本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焊接烟尘、抛光粉尘、喷塑粉尘、固化废气、丝印、丝印烘干废气、调漆、喷漆、烘干废气、天然气燃烧废气、退火废气。抛光粉尘收集后经水冲式除尘设施处理后15m以上排气筒排放;喷塑粉尘收集后经滤筒过滤+脉冲滤芯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以上排气筒排放;固化废气、天然气燃烧废气收集后通过15m以上排气筒排放;丝印、丝印烘干废气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15m以上排气筒排放;调漆、喷漆废气收集后经喷淋塔+干式过滤器+活性炭吸附脱附+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15m以上排气筒排放;烘干废气收集后经喷淋塔+干式过滤器+活性炭吸附脱附+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15m以上排气筒排放;焊接烟尘、退火废气车间内无组织排放,加强车间通风换气。

 (2)对水环境的影响

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水胀废水、清洗废水、水帘除漆雾、喷漆废气预处理和生活污水。项目抛光除尘用水、水贴膜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。生产废水经废水处理设施处理,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标后纳入当地污水管网,排入永康市城市污水处理厂,由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后排入永康江。

(3)对声环境的影响

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来自各种生产设备运行噪声,经采取适当的噪声治理措施后,企业厂界各预测点均能满足《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》(GB12348-2008)中的3类标准限值要求,敏感点处满足《声环境质量标准》(GB3096- 2008)2 类标准,因此,本项目正常运行不会对周围声环境质量产生明显的不利影响。

 (4)固体废物

本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,危险废物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妥善处置,一般固废收集后出售。本项目固废经妥善处置后均能做到无害化、资源化,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不良影响。

四、拟采取的主要环保措施、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以及预期效果

污染防治措施清单

分类

工程措施

对策措施说明

预期治理目标

废水

生产废水、生活污水

生产废水经厂区内废水处理设施处理,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标后纳入当地污水管网,排入永康市城市污水处理厂,由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后排入永康江。

废水纳入管网后达标排放

抛光粉尘

收集后经水冲式除尘设施处理后通过15m以上排气筒高空排放

有组织、无组织废气达标排放

喷塑粉尘

收集后经滤筒过滤+脉冲滤芯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以上排气筒排放

固化废气、天然气燃烧废气

收集后通过15m以上排气筒排放

调漆、喷漆废气

收集后经喷淋塔+干式过滤器+活性炭吸附脱附+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15m以上排气筒排放

烘干废气

收集后经喷淋塔+干式过滤器+活性炭吸附脱附+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15m以上排气筒排放

丝印、丝印烘干、天然气燃烧废气

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15m以上排气筒排放

天然气燃烧废气

收集后通过15m以上排气筒排放

焊接烟尘

加强车间通风换气

退火废气

加强车间通风换气

生产车间

(1)为了控制噪声,首先控制声源。企业在新增设备选型上除注意高效节能外,应选用低噪声环保型设备。

(2)在传播途径上加以控制。①强噪声设备或操作尽可能远离厂界。②通风风机前后设软接头或消声器;③在高噪声车间内设置吸声、降噪材料。

(3)加强管理,降低人为噪声。

厂界、敏感点达标

固废贮存

固体废物的处理、处置均要满足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》中有关规定要求,一般固体废物执行《一般固体废物分类与代码》(GB/T39198-2020)、《废弃资源分类与代码》(GB/T27610-2020),贮存过程应满足相应防渗漏、防雨淋、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;危险废物贮存过程执行《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》(GB18597-2023),危险废物现场管理执行《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技术规范》(HJ 1276-2022)和《环境保护图形标志—固体废物贮存(处置)场》(GB 15562.2-1995)及其修改单;生活垃圾执行浙江省工程建设标准《城镇生活垃圾分类标准》(DB33/T1166-2019)。

实现资源化、减量化、无害化

固废处置

本项目一般固废外售综合利用;危险废物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妥善处置;生活垃圾委托当地环卫清运。

地下水

源头控制

分区设防

减少跑、冒、滴、漏;主要生产区、固废暂存区作为重点防渗区,行政办公中心、厂区道路等为简单防渗区。

降低地下水污染风险

环境风险防范

/

①强化风险意识、加强安全管理②危废设置专门的暂存场所,针对危废类别选用合适的包装材料,危废暂存前需检查包装材料的完整性,严禁将危废暂存于破损的包装材料内,以免泄露污染周围环境,同时对危废暂存区域进行定期检查,以便及时发现泄露事故并进行处理。③生产过程生产和安全管理中必须要做好运行监督检查与维修保养,防祸于未然。必须组织专门人员每天每班多次进行周期性巡回检查,发现异常现象的应及时检修,必要时按照"生产服从安全"原则停车检修,严禁带病或不正常运转。为操作工人提供服装、防尘口罩、安全帽、安全鞋、防护手套、耳塞、护目镜等防护用品;④保证废气处理设施的正常稳定运行,对场地初期雨水进行有效收集。如发现人为原因不开启废气治理设施,责任人应受行政和经济处罚,并承担事故排放责任及相应的法律责任。若末端治理措施因故不能运行,则相关生产工段生产必须停止。为确保处理效率,在车间设备检修期间,末端处理系统也应同时进行检修,日常应有专人负责进行维护。

/

五、环境影响初步结论

浙江安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年产3850万只不锈钢真空器皿生产线技改项目选址符合当地总体规划、符合永康市“三线一单”中金华市永康市永康经济开发区重点管控区ZH33078420008)项目管控措施及要求,建设单位在严格落实环评文件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后,该项目在拟选场址实施在环境保护方面是可行的。

  •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

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: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区域范围内的村(居)民委员会。

主要事项: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项目《环境影响报告表》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,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向工程建设单位、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。

七、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

公众可以在有关信息公开后,以信函、传真、电子邮件或者按照有关公告要求的其他方式,向建设单位或当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、负责审批环境影响报告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,提交意见。

八、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

公众若对本项目环境问题有疑问或意见、建设,请自本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(不含节假日)内,即202441日至2024416,与建设单位或金华市生态环境局永康分局联系。

九、联系方式

建设单位名称:浙江安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 

联系人: 李凯

联系电话:13588611205

通讯地址:浙江省永康市经济开发区金山东路28-36号

环保部门:金华市生态环境局永康分局

联系电话:0579-87101645

通讯地址:永康市行政中心4号楼3

浙江安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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